2024年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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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YT-2024-02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5 万元,招标人为汝阳县陶营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为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行政村所有生活垃圾清运,清
理日常生活垃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2】6 号文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参加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则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2、信用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及其他相关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采
购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9 日 23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4 年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桠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hnytgcglzx@126.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T-2024-023
2、项目名称:2024 年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0000.00 元
最高限价:65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2024 年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650000.00 650000.00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汝阳县陶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行政村所有生活垃圾清运,
清理日常生活垃圾。
6.2、服务地点:陶营镇辖区;
6.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 日历天;
6.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6.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2】6 号文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参加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则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2、信用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及其他相关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采
购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年 8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桠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nytgcglzx@126.com)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将报名资料:1、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包含不限于本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委托事项、联系电
话、接收磋商文件的电子邮箱地址、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签
字)加盖公章扫描件;2、法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扫描件;)发至 hnytgcglzx@126.com 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经确认后获取电
子版磋商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陶营镇人民政府会议室(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陶营镇人民中路 106 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陶营镇人民政府会议室(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陶营镇人民中路 106 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汝阳县陶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汝阳县陶营镇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5670330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桠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境界 18 号楼 2 单元 702 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865113
邮箱:hnytgcglzx@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86511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汝阳县陶营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陶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汝阳县陶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5670330603
电子邮件:hnytgcglzx@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桠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境界 18 号楼 2 单元 702 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9-63865113
电子邮件: hnytgcgl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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