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民村镇银行长宁路支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昌吉国民村镇银行长宁路支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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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昌吉国民村镇银行长宁路支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LZB-2024-50-S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国民村镇银行长宁路支行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5L.892623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包含拆除原有装修及室内重新装修210,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专
业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国民村镇银行长宁路支行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国民村镇银行长宁路支行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
施工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
通知书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表。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表,以上资料必须反应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国标串标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
标串标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
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3日10时00分到2024年08月29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1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16室
七、其他
工程名称昌吉国民村镇银行长宁路支行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意见
代理机构意见:
招标公告详细内容1、招标条件:
昌吉国民村镇银行长宁路支行装修工程是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己经昌吉国民村镇银
行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委员会以2024年第9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按照昌吉州项目建设
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拟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昌吉市长宁路。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拆除原有装修及室内重新装修210m,电气,给排水,消防
采暖专业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60天(日历日),
2.1.4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1.89262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1.5标段划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过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
施工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注册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
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表。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表,以上资料必须反应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国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
标串标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
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29日20时00分,节
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
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相关证明原件、未被“信用
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
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截图需清嘶体现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到新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
元,售后不迟。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1时00分.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0000元(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4年8月23
日10时00分一2024年9月1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
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
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
本帐户汇至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路支行,账号
806210012010104757580,开户行号402885000563),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微纳,不得以
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正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
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昌吉市
邮编:831100
联系人:栗女士
电话:13309945669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邮编:831100
联系人:索女士、马先生
电话:13109011793
邮箱:15350566320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昌吉市
联系人:栗女士
电话:133099456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联系人:索女士马先生
电话:13109011793
电子邮件:1535056632e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太C新
一(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樱
7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长宁路支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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