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夏季“关于遴选配餐服务企业”招标公告
2024年度夏季“关于遴选配餐服务企业”招标公告
按照佳政办规[2021] 9号文件《佳木斯市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市教育局阳光遴选配餐企业的工作要求,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出发,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具有配餐资质餐饮企业中,由家长代表通过实地勘察、其他家长通过影像考察两种方式了解企业供餐能力、服务标准、配餐食谱和价格等情况后以全体配餐家长投票选取生产能力强、加工场所优、卫生状况佳、制作流程正规、运输车辆合格、运输距离适当的配餐单位为我校提供配餐服务。
有意为我校提供配餐服务的企业请在本公告发布后与我校联系报名,同时递交以下材料:
1、资质证明;
2、市场监督部门下发的许可证;
3、企业情况介绍等文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餐能力、服务标准、配餐食谱和价格等),另:剩余配餐能力,必须超过学校供餐人数之上;
4、 企业视频宣传片(3分钟之内、MP4格式),我校将把企业宣传片发到班级群以供家长参考。
以上电子版材料提交方式:
学校邮箱:*********@qq.com
纸质版材料:上交到第三中学一校区三楼政教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4*****333
截止时间:8月25日17:00前
投票规则及要求:
学校通知全体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自愿的方式参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比选程序,依法依规选择配餐企业,家长只能给自家孩子所在班级用实名参与投票一次。有重复投票、填错班级、填错姓名者,此票均作废。
家长投票完毕,将提交投票成功的截图发到班级群内,由班主任和家长代表用学校提供的班级学籍名册与网上投票人员信息进行核对,统计有效票数。
学校在规定时间由报名的配餐企业代表、配餐管理家长委员会代表、教育局、法律顾问、校方代表一同进行选取现场全程监管。学校对遴选工作全程录像,所有资料归档备案。选取结束后,现场公布被选取配餐服务企业,并将选取结果在“佳木斯市第三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票数高者为本学期合作单位,如第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企业再进行二次选取。
配餐服务企业产生后,即刻由家长代表、配餐服务企业和学校代表现场签定三方协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餐单位取得资质情况、餐费标准、配餐管理和卫生清洁费标准、供餐能力、收费方式、违约责任、服务期限、食品安全责任和协议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配餐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订购配餐而且学校的同一学年不得出现两种及以上餐费标准的要求。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第三中学
2024年8月22日
标签: 配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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