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服务机构身份核验设备招标公告
母婴保健服务机构身份核验设备招标公告
明溪县总医院母婴保健服务机构身份核验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溪县总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小组获取询价文件,现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1.项目名称:明溪县总医院母婴保健服务机构身份核验设备采购项目2.招标单位:明溪县总医院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报价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报名时间: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7日,到明溪县总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小组领取询价文件。
7.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应与相关资质材料一并封装,2024年8月28日11: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明溪县总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明溪县民主路199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9.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10.项目最高限价:*****元。
11.开标地点:明溪县总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12.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明溪县总医院门户网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询价单位:明溪县总医院
地 址:明溪县民主路199号
邮 编:******
电 话:0598-*******
联系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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