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山区东港镇养老院的招租公告
关于锡山区东港镇养老院的招租公告
信息时间: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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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132.3
保证金: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23
报名截止时间:2024-09-05
项目编号:XSZL202*****001
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
招租行为及批准情况: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 于2024年8月5日批准
公告日期: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 08月 23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 09月 05日
公告结束:
1、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综合评审方式。
2、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招租底价或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协议成交。
3、如没有征集到意向方的,则信息发布终结
一、招租房产情况
租赁物编号:XSZL202*****00101
租赁物名称:锡山区东港镇养老院
房产坐落: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巷村西巷
有无房产证:——
出租面积(平方米):*****.76
出租期限(年): 8年
免租期(月):48
年租金递增率(%): 第8年递增5%
招租底价(元/年):*******.0(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叁仟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
允许从事行业:医养结合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禁止从事行业:——
保证金(元):******.0(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资产状态: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024年 08月 23日起至 2024年 09月 05日17时00分。
2、报名步骤:
(1)意向承租方应在 2024年 09月 05日 17 时00分前在“无锡市产权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58.215.18.27:806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经审核确认方能参加评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参加评审。(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指南》和操作视频)
(2)本次项目保证金为******.0元,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日17时00分前按系统提示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需与注册时使用的账户信息一致,禁止以现金、本票等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锡山支行
收款人账号:106*****040230*****000*****
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内等额单笔缴纳保证金的或保证金缴纳账户不匹配的视为交易无效。
(3)网上报名资料要求:
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承租登记表(企业)、承诺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原件扫描或照片的形式上传至附件,报名资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不得参加后续交易。(报名资料详见附件《项目报名文件资料》)。
3、保证金处置方式:
(1)项目成交后,未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付款完成后退还。
(2)如非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①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期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本项目进入综合评审程序后,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加综合评审造成标的流拍的 ;
③成交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未与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签署租赁合同的。
④提供虚假资料的;
⑤意向承租方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4、咨询看样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联系出租方看样。如报名后无预约看样的,视同已实地踏勘租赁物,确认了租赁物范围、面积、结构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0-********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承租。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屋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5、意向承租方有运营管理养老机构的经验,最长经营管理年限为8年以上,其中:床位总规模在1000张以上,单体运营管理养老机构项目床位规模在600张以上,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6、意向承租方具有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且为县(区)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单位的项目,最长经营管理年限为5年以上,其中医疗床位总规模在500张以上,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7、意向承租方财务状况良好,2021-2023年度无亏损,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五、对承租方的要求
1、 承租方承租期间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出租方给予承租方4年的免租扶持期,租金第8年递增5%。履约保证金用于协议有效期内收养对象、服务对象的诉讼纠纷、工作人员的劳动纠纷以及行政处罚等赔偿及处罚事宜,不得挪作他用,发生上述事项赔偿或者处罚事项之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租赁合同中约定设置200万元违约金。
2、 政府投入建设、硬装和部分设施等(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完毕移交承租方,政府在项目投入的全部不动产及动产设施,权属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负责采购竣工验收报告以外的设施设备家具和日常运营相关费用。承租方按五星级养老机构标准,前期采购设施、设备、家具等,投入至少400万并在开院前采购到位,包括但不限于:护理床、床头柜、电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家具、办公家具、康复器械、医疗设备、餐具、砧板、刀、勺子等厨具、保洁用品耗材、洗地机、床上用品、VI系统、轮椅、沐浴椅等护理用品、智慧养老管理系统等。承租方在经营管理期内的所有投入都属于经营性投入,合作期满后如承租方没有取得下一期继续运营资格,有权带走其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设备,但不得向政府提出清算补偿。若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租期,提前终止合同的,所投入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3、 承租方不得破坏消防设施,不得在经营场所外设摊,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方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 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承租方承担家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所需费用,承租方负责运营期间家具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添置等,并承担物品损坏的维修及更新所需费用,应确保符合运营标准。
5、 五保户床位数不低于50张(确保政府实际需求可扩)。特殊人员的收养,经出租方政府批准的“三无、五保”等对象需要入住的,应当无条件办理接收手续,政府按最新的“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向承租方拨付经费。五保老人的护理级别和服务标准根据老人身体状况调整,与社会老人无差别化管理,另五保老人的医疗费用和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由政府承担。支持老年人助餐服务,承租方承担老人餐费补贴不低于20万元。承租方收费标准应经过出租方政府同意,对东港户籍老人给予一定优惠。
6、 承租方应争创江苏省养老示范项目、五星级养老机构、5A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
7、 本次租赁物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8、 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损失由双方依法承担。
10、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按时支付租金,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招租方每年委托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入住老人及老人家属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达标率连续两次达不到招租方要求且不能及时整改的,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其他说明:
1、标的房屋的产权人为无锡东建建设发展限公司,出租给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运营,本次招租的出租方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
2、租赁房屋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出租方负责完成相关手续。若租赁房屋最终未完成竣工验收,则解除合同。
3、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收取。
六、联系方式
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单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5层
七、其他
1、本公告为本次房产招租的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本房产的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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