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招标公告
花桥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招标公告
广安区花桥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 供货商比选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园食堂食材采购行为,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则,确保采购食材质优、价廉、安全,现结合我园实际,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广安区花桥镇中心幼儿园2024-2027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供货商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人员(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01
比选项目
本次比选项目为广安区花桥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供货商。包括:荤菜(包含猪肉、牛肉、禽肉、蛋类等)、素菜(包含豆制品)等。
02
供货时间
中标后供货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具体以实际开学、放假时间为准)。
03
比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
报名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有良好市场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生产、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报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良好的信誉及社会形象;售后服务良好、员工素质高,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配送经验丰富;
5.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员(单位)每年需按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2.中标后每月一结账,结账为对公账户转账付款,不可提前预支费用;供货期内,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市场价格正常浮动;
3.投标单位需有能满足配送需求的车辆,并按时按质将所需食材配送到位,若因供货商原因严重影响园内工作正常开展,出现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将解除合同,取消供货资格;
4.供货商一旦出现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情况的,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供货资格;新供货商由参与投标且符合资质的人员(单位)按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04
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
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
比选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中心幼儿园会议室
联系人:
李园长 180*****583
唐园长 183*****237
05
比选资料
1.已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
3.各类食材本年内最新检测报告;
4.各品类食材报价单;
5.市场监管部门信用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投标时密封上交,一经上交不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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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幼儿园食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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