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集团专业化招商公告:美峰创谷5号楼

火炬集团专业化招商公告:美峰创谷5号楼

一、待招租房产概况

房屋名称

坐落位置

空置场所

招商面积(㎡)

用途

美峰创谷

滨海西大道2563号(美峰brt站旁)

5号楼

*****.87

办公、商业、酒店

二、企业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在未经业主同意下不得转租、转借;未被列入火炬集团承租信用体系黑名单,无失信及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至网站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

四、招商对象定位

项目整体对外招商,拟招引园区综合运营商,整体打造园区产业及配套运营试点,引入数字经济、金融服务、软件信息服务等产业及上下游企业,运营全国知名经济型连锁酒店及商业配套,发挥园区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培育聚集及配套服务保障等功能。

五、招商方式

采用专业化招商方式,接受意向客户报名(报名表详见附件)。

招租约定

(一)租赁期限

美峰创谷5号楼总招商面积*****.87㎡,拟变更用地性质的面积*****.99㎡,待出租方取得土地用途变更为酒店、商业的 [2007]厦地合字(挂)16号《厦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之补充合同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通知时间交接,租赁期限(含免租期)自移交之日起算。

注:租赁期限10年以上、20年(含)以内。

(二)合同款项收取约定

承租方应于双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向出租方足额支付********元(包含合同期内首期租金、押金及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款条件:须承租方进场装修一个月后且对该项目投入达到*******元,出租方于收到承租方提供的项目投入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名下银行账户,否则出租方有权暂不予退还,待达到上述标准后再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若承租方入驻运营后提前退租,除应当向出租方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外,还应补偿出租方因土地性质从写字楼变更为酒店、商业的相关支出费用(计算原则:该物业实际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使用年限*承租方未履约租期,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具体以土地用途变更合同载明为准);若承租方入驻运营前退租的,除应当向出租方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付租金、改造恢复费用、全部土地性质变更相关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2)该租赁物业整体出租,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护管理和承担维护费用,承租方必须合法合规经营。除将土地用途变更为酒店、商业并取得[2007]厦地合字(挂)16号《厦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之补充合同外,其他相关审批手续均由承租方自主协调并取得相应政府部门审批同意,若因上述其他相关审批等手续无法获批,或承租方未在出租方取得土地用途变更为酒店、商业[2007]厦地合字(挂)16号《厦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装修施工手续并全面入驻运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付租金、改造恢复费用、全部土地性质变更相关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若出租方未解除合同,承租方逾期入驻运营期间的租金按照当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双倍支付。

(3)若出租方无法取得该租赁物业土地性质由办公转为酒店、商业[2007]厦地合字(挂)16号《厦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之补充合同,则双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自承租方收到出租方上述手续无法办理的相关通知之日起解除,出租方应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押金和首期租金,在此期间承租方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加盟费、运营费、广告费、员工成本等各项支出)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约定

(1)在物业租赁合同租赁期限结束时,出租方应当于招租时明确竞得物业客户需支付承租方前期所投入的装修净值(装修投入扣除已摊销金额)(此费用届时以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的金额为准);若按上述招租条件发布招租公告后30日内,包括承租方在内无人承租本项目,则出租方可自行设置租赁条件进行二次招租。

(2)在租赁期内若承租方考核平均分达90分以上,承租方在租期结束时,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租赁权利(每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由厦门火炬集团资产运营公司于考核周期最后一个月根据招商考评表进行评分考核,招商考评表详见附件,在租赁期内,若出租方或出租方上级机关对招商考评表进行调整的,承租方收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以最新的招商考核表为准)。

(3)在本项目土地用途变更为酒店、商业的前提下,承租方认同承租标的出租现状,即:承租方对招租标的已有充分的了解,确认房屋现状符合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供水用电设施情况、基础设施、楼层荷载及产权情况等),同意按现状签订租赁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三楼303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9*****825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6*****63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 火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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