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宾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公告
关于宾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的公告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教规〔2022〕4 号)及南宁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南宁市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南教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宾阳县进校开展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宾阳县教育局制订了《宾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现予公告。有意参加宾阳县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遴选的校外培训机构,请在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者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71-*******)。
附件:宾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方案
宾阳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宾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方案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教规〔2022〕4 号)及南宁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南宁市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南教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决定遴选具备资质条件、办学经验丰富、诚信度高、管理严格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体育(或体育与健康)、文化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别课后服务培训业务。
(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放学后2小时内。
(三)服务对象:宾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四)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期限以学校与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为准)。服务期满经测评,学校、家长、学生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的,可以续签一年服务协议。
(五)收费标准:根据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宾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宾发改规〔2022〕1号)规定的校内课后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
二、机构准入条件
(一)属于非学科类机构,主要是开展体育(或体育与健康)、文化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别课后服务培训业务。
(二)持有县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连续两年年检合格。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素质提升课程服务,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
(四)提供服务的各个项目专职教师不少于5人,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质。
(五)固定办学(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六)书面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三、第三方机构申请材料
符合准入条件、有意向参与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机构应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号排序,并承诺所交材料真实有效(机构提供的相关资质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材料清单包括:
(一)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参与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见附件2);
(二)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机构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教师名册、教师资格证件(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具有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著名民间艺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机构年审合格资料复印件;
(七)机构办学(办公)场地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八)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机构概况、培养目标、服务项目、师资队伍、课程特色、社会成效等),可适当提供机构服务宣传图片、宣传画册、校内课后服务案例等材料;
(九)机构自拟的承诺书,承诺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方案》,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承诺愿意接受教育、卫健、市场、文旅、消防等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承诺本机构未曾被列入各类“黑名单”。
四、第三方机构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机构共5家。
五、第三方机构遴选步骤
(一)方案公告
2024年8月23日,通过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宾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机构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9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下午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宾阳县教育局四楼基教股401室。
(3)提交报名材料:有意愿参与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机构可到指定地点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按附件1表格中的内容提供有关材料)。
2.资格初审
报名材料实行面交面审,符合申请资格的机构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机构材料当面退回。机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三)遴选安排
1.遴选时间:待定。
2.遴选地点:宾阳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遴选评审小组成员:
宾阳县教育局领导1人,县教育局3名工作人员,县文广体旅局、县发改局和县科技局各2名工作人员。
(四)遴选程序
1.资格复核:按附件1资格审查表进行。
2.现场评审:通过资格复核的机构逐个向评审组作服务方案推介,每个机构推介时间为10分钟,评审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打分(附件3),评审组将机构总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定5家机构为候选准入机构,准入机构由宾阳县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遴选结果公示:通过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宾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经遴选的准入机构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正式列入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准入机构目录(有效期2年)。
六、签订服务协议
宾阳县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向辖区学校推荐经遴选入库的非学科类第三方服务机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求与被推荐的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交宾阳县教育局备案,机构依据协议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附件:1.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遴选资格审查表
2.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参与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
3.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遴选评分表
4.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退出机制
附件1
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遴选资格审查表
机构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结果 |
1 | 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合法证照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3 | 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 |
4 | 参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机构教师名册和教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 | |
5 | 机构年审合格资料 | |
6 | 办学(办公)场地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 |
7 |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 |
8 | 承诺书 |
说明:
1.机构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的机构填写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后,将该表置于报名材料的最上面,备资格初审使用。
审查人(签名): 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参与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
机构名称(盖章) | 开设时间 | |||||||||||
法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注册资金 | |||||||||||
持有证照类型 | □营业执照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其他许可证明 证件号码: | |||||||||||
经营或许可范围 | 颁证机关 | |||||||||||
负责人及授课教师信息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资格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授课名称 | ||||||
拟开设的课程 |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内容(10-50字) | |||||||||
机构及法人 签名确认 | 本机构承诺提交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由本机构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签名: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
注:1.资格证件类型: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2.如表格行数不够,请自行加行填写。
附件3
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非学科类
第三方机构遴选评分表
参选机构: |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得分 | 备注 |
1 | 演说推介(满分10分) | 一档:总体一般。准备不充分,条理不清晰。 | 1-3 | ||
二档:总体良好。演说流畅,内容具体,条理清晰。 | 4-6 | ||||
三档:总体优秀。思路清晰,切合实际,操作性强。 | 7-10 | ||||
2 | 服务方案 (满分40分) | 一档:一般,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目的、意义、要求、成效没有正确理解与认识,表述不清晰或部分不具体,各项措施不能满足课后服务要求,所承诺的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存在较大差异。 | 1-10 | ||
二档:良好,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目的、意义、要求、成效有正确理解与认识,表述清晰、完整,对于各项工作有基本风险预防措施,各项措施基本满足课后服务要求。 | 11-25 | ||||
三档:优秀,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目的、意义、要求、成效有准确理解与充分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有效,对在服务中存在的风险有预见性的有效的防范措施,各项措施能够满足课后服务要求。 | 26-40 | ||||
3 | 管理流程和收费方案(满分20分) | 一档:管理流程不完整,规章制度不完善,经费管理不符合实际。 | 5 | ||
二档:管理流程基本完整,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经费管理符合政策要求。 | 10 | ||||
三挡:管理流程完整,规章制度完善,经费管理符合政策要求,可行性强。 | 20 | ||||
4 | 拟投入校内课后服务人员方案(满分10分) | 一档: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专业教师未安全专业对口。 | 3 | ||
二挡: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专业教师基本保证专业对口。 | 6 | ||||
三挡:管理人员配置合理,专业教师全部专业对口,师资力量相对较强。 | 10 | ||||
5 | 综合能力(满分20分) | 近三年来有校内课后服务业绩的,每合作一所学校得0.5分(以课后服务合同为准,需要提供课后服务合同复印件,仅进校进行部分特色课的服务合同,不是全面的课后服务合作,不计算入内) | 10 | ||
有县区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遴选中选或者招投标中标的,一项得10分(需要提供中选或中标通知书) | 10 | ||||
评审签字 | 总分 |
附件4
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非学科类
第三方机构退出机制
学校引入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过程中,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终止与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的合作,并将相关情况及证明材料报宾阳县教育局备案:
1.提供虚假资质的;
2.服务过程出现较大管理过失的(由学校认定或有关部门认定);
3.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
4.上年度不按时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5.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6.把学校课后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7.机构或其人员存在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
宾阳县教育局将出现上述情形被学校终止合作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宾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并移出推荐备选库,该机构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参与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如第三方机构在提供课后服务中,发生其它安全管理等责任事故,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给学校造成声誉损害的,学校可以立即终止与该机构的课后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结果
机构名称(盖章)
开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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