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年光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年光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单位预估用量合计不含税单价限价(元)税率备注
1光伏组件(单晶)0.55kW3150180413%光伏组件+线缆等辅材
2太阳能控制器(含太阳能模块)150A175130003个太阳能模块
3防盗支架WP17325001.12物资
4太阳能控制器模块270920物资
5基础费用WP17325000.859%物资+服务
6整站集成安装费(含电缆及辅材)WP17325001.35组件+支架+线缆敷设施工
7二搬费用(距离低于100米不记列二搬费)元/吨·公里360390/
8光伏组件补增替换安装费用WP5791501.07组件+线缆敷设施工
9储能电池施工525220储能电池安装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4-2025年光伏设备采购项目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中国铁塔股份
年光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X-SCTT-2024070(GZ)),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
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采购阿坝、甘孜、凉山3个市州分公司光伏设备(含安装)。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1483.35万元,含税金额1657.44万元。采购数量为预估,具体按实
结算。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或材料名称
预估用量合计
不含税单价限价
(元)
税率
备注
光伏组件(单晶)0.55kW
太阳能控制器(含太阳能模块)150A 台
防盗支架
太阳能控制器模块
基础费用
整站集成安装费(含电缆及辅材)
二搬费用(距离低于100米不记列二搬
费)
光伏组件补增替换安装费用
单位

WP

WP
WP
WP
1
2
3
4
5
6
7
8
9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储能电池施工

元/吨·公里
360
3150
175
1732500
270
1732500
1732500
579150
525
1804
13000
1.12
920
0.85
1.35
390
1.07
220
13%
光伏组件+线缆等辅材
3个太阳能模块
物资
物资
物资+服务
组件+支架+线缆敷设施工
9%
/
组件+线缆敷设施工
储能电池安装
序号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1
2
第一名
第二名
60%
40%
1.3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本公告1.1,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交货期:整站安装供货期自收到订单之日起25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测试通过;改造安装自收到订单之日起10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测试通过。
1.5 本项目交货地点:四川省。
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三类安管人员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证书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
2.1依法设立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2业绩要求:
绩。
注:(1)类似业绩范围:光伏设备类的供货或光伏设备类的供货及安装;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必须
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
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未按要求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相互销售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要求承担供货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对应的业绩计算。
(6)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3 资质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
承装类、承修类);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
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②若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上述第(1)、(2)条资质,其余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认定其对应的
资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
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
2.4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拟配置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3)拟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参选人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之一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或“其他
安全”专业)证书。
注:
①安全考核合格证(A、B、C)上的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分公司不予认可)。
②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
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原件备查。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项目经理若提供的是一级
建注册造师证书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
④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要求承担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以上三类安管人员,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5联合体:
(1)一个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若A单位已经与B单位组成联合体,则A和B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以及资质等级如下:1、光伏设备施工要求单位应具备招标文件中关于施工单位的要求(不限于施工资质、施工
相关人员要求等);2、光伏设备供货要求单位应具备招标文件中关于供货单位的要求(不限于代理产品授权书或制造商资格声明、具备产品检测报告
等) 。
2.6代理商:
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若多个代
理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光伏组件、太阳能
控制器的代理的授权书;若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关于本项目光伏组件、太阳能控制器的制造商承诺。若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供货部分的联合
体成员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控股管理关系:
2.7控股管理关系:
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
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光伏设备供货/施工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
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其他要求:
2.9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方的:
a、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
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
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
式详见4.3条款。
4 . 2 . 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
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肆佰】元人民币(小写:4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将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
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
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注册
6.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
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
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
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
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发布公告的媒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8738180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联 系 人:吴治龙、陈鑫、陈程
电 话:18683438070
电 子 邮 件:scmxsctt@163.com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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