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瑞安市2024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关于浙江省瑞安市2024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瑞安市2024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3、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地质灾害勘查设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5时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3办公室(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

四、报价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出具税务发票;

2、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产品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

4、产品报价单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报价最高限价19.9万元,超过限价的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须知

1、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总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最低报价供应商重新报价,总价低者中标(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由顺位低价供应商中标;

2、投标截止时,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询价采购,采购方将重新组织采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投标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服务报价单(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用信封密封);

2) 投标方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资质证书;

4、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方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5、本次投标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鲍静国

联系电话:0577-********

(注:党风廉政监督电话:0577-********

附件1

名称

内容

瑞安市2024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项目

为保障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工作顺利实施,并响应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组织研发的普适型监测设备和技术方法,开展专群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瑞安市2024年需完成20个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的建设工作。

工作要求

1、根据收集的相关地质资料、现场调查情况及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的威害对象和危险区范围,编制合理、安全、有效、直观的专业监测方案;

2、提交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方案、监测方案设计简表、监测预警实验点清单等成果资料;

3、按照审查评审要求,建设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议。

项目内容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工作方案》要求,瑞安市完成20个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的建设工作。

项目时间

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灾害监测 方案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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