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左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大队关于发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相关补贴标准的公告

新巴尔虎左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大队关于发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相关补贴标准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为引导货运经营者抢抓政策机遇提前淘汰更新老旧货车,现将相关补贴政策予以公告:

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至12月31日。

补贴范围及实施期限: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分档予以补贴。

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请有意向经营者到新巴尔虎左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大队报名。

附(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附(二)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0

满2年(含)不足4年

1.8

满4年(含)以上

2.5

重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2

满2年(含)不足4年

3.5

满4年(含)以上

4.5


(二)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5

重型

2轴

4.0

7.0

3轴

5.5

8.5

4轴及以上

6.5

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车报废 营运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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