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直管区路灯管养作业设备、工具租赁、易耗品配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直管区路灯管养作业设备、工具租赁、易耗品配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东海岸公共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直管区路灯管养作业设备、工具租赁、易耗品配备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直管区路灯管养作业设备、工具租赁、易耗品配备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直管区路灯管养
2.项目编号:2024ZB022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标人需投入大型作业机械(巡查汽车、工具车、12米以上的高空车以及发电机车等作业机械),并配备作业工具(包括电工钳、螺丝刀、测电笔、绝缘胶带、照明灯等路灯管养作业所需工具)及易耗品(包括LED灯具、灯泡、电缆、绝缘子、金具、杆座、铺材等路灯管养所需物资),对本项目服务区域内的路灯、景观照明灯及路灯配电设备等开展相关作业服务。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2024年6月1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为本项目过渡期,过渡期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按合同签订的结算方式进行核算,向招标人申请后由中标人支付给过渡期间临时服务方)。合同到期后,若中标人通过考评,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约合同,续约服务期限1年,续约次数不超过1次。
5.招标人的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报名及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一:在报名期间内到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楼604;沿东海岸大道直行至南岭路十字路口,左转走逆行道,直行至南岭隧道口,左转从停车道闸口进入深汕产业园,直行至8-1号楼处右转,继续直行到达14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文件获取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将本公告附件1中的《报名申请表》(电子版)、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及支付凭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hagcgl2021@163.com);(2)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报名无效的,不予退费。(3)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02*****0063802
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汕头分行
注: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022购标费”,以便查询。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一份(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9时3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楼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止。
十一、有关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十二、联系事项:
(一)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董先生 | 联系电话:0754-******** |
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4-******** |
(二)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海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楼604;沿东海岸大道直行至南岭路十字路口,左转走逆行道,直行至南岭隧道口,左转从停车道闸口进入深汕产业园,直行至8-1号楼处右转,继续直行到达14号楼。 |
邮箱:hagcgl2021@163.com | 邮编:****** |
(三)招标人:汕头市东海岸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南岭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西南方向300米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4号楼6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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