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项目01包、05包二次招标公告

某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项目01包、05包二次招标公告

某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项目01包、05包(二次)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项目01包、05包(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Q52-W1005/XHTC-HW-2024-078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1

振肺排痰机(振肺排痰仪)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2

红蓝光治疗仪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3

取、植皮设备(多用轧皮机)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4

超声治疗设备(多功能超声清创机)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5

取、植皮设备(电动取皮刀)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6

超声药物透入治疗仪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7

远红外辐射治疗仪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8

核酸扩增分析仪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5

1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2

电动倾斜床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3

睡眠呼吸监测设备

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供应商单位需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gds.org.cn/)”通过产品名称、商品条码等信息,查询产品品种码,用于本次采购活动。未赋品种码的产品,供应商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联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分中心(办事处)提交编目申请,并按照要求填报产品信息,具体相关事宜,请自行联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分中心(办事处)(联系方式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机构概况→地方编码分支机构查询),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产品未赋码,影响采购进度等情况,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拒绝与其签订合同等一系列措施)。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00元(其中:01包:******.00元; 05包:******.00元);

3.最高限价:*******.00元(其中:01包:******.00元; 05包:******.00元);

4.共2包,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等级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等级对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六)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1.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08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电子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等级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等级对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xhzbnmg2022@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且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电子版材料。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3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正大厦11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正大厦11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样品

不提供。

九、现场踏勘

不组织。

十、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先生、张女士

办公电话:0471-*******

传真:/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正大厦11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许女士

办公电话:0471-*******

采购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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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第二批医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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