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四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四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四)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师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

二、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设交通信息化智慧平台,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精准管控重点用能企业煤炭消费;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兵团相关产业政策,及时开展落后产能、工艺装备提升改造或取缔淘汰工作;明确团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各方责任,加强团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四、整改措施:

1.各团场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专题研究及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2.加快完成师市交通信息化智慧平台二期(升级)项目建设,对进入五家渠市规划主城区范围总质量12吨及以上渣土运输车辆GPS监控设备与交通信息化智慧平台联网备案,实现动态监管。

3.制定新建、续建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行业主管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压实各方责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巡查力度,基础开挖、土石方运输期间每日至少巡查1次。城市建成区3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与兵团建设项目“智慧平台”联网,实现动态监管。

4.按月调度重点企业原煤、煤矸石、洗精煤消费情况;一企一策制定高耗能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与各行业部门和属地单位协同联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5.完成4家砖瓦窑淘汰拆除。组织各团场开展落后产能、工艺装备摸排,建立管理清单,持续推进提升改造或取缔淘汰工作。

6.开展团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专项审计,进一步厘清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运维单位责任。

7.有关团场对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检修,投入运行。

五、完成情况:

1.各团场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专题研究及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各团场党委、各部门党委已按照要求有序推进。

2.2021年12月完成对师市交通信息化智慧平台二期(升级)项目的初步验收;2022年3月实现对进入五家渠市规划主城区范围内,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渣土运输车辆GPS监控设备与交通信息化智慧平台的联网备案,2022年3月至今,已完成43辆渣土运输车辆的联网。

3.2022年3月,师市住建局制定印发《第六师住建局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了领导责任和分工,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监管落实到实处。2022年师市在建项目50个,其中46个项目完成智慧工地安装并接入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现在线监测,3000平方米以上的在建项目智慧工地安装率达100%。

4.2022年1月以来,每月对重点企业的原煤、煤矸石、洗精煤消费情况进行调度;已按照一企一策制定高耗能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并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与各行业部门和属地单位协同联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2022年共计检查企业15家。

5.完成4家砖厂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组织各团场开展落后产能、工艺装备摸排,目前没有落后产能、工艺装备企业。

6.2022年5月25日,师市有关单位对相关团场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出具了报告,进一步厘清了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运维单位责任。

7.有关团场完善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委托专业第三方运维。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9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4-*******

邮箱:lshbdub@126.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4-*******

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标签: 生态环境 保护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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