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检验科温度监控系统及温度采集器招标公告第二次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检验科温度监控系统及温度采集器招标公告第二次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检验科温度监控系统及温度采集器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

总价限价(元)

备注

1

温度监控系统管理主机

2

3000

6000

2

双温度采集器

5

800

4000

外置双温度传感器,温度范围:-20~40℃

3

温度采集器

13

800

*****

温度范围:2~8℃

4

温度采集器

2

800

1600

温度范围:-20~40℃

合计

*****

二、功能、技术需求

1、基本要求:适用于医用冰箱,低温冰箱,双开门冰箱温度监测。

2、信息安全防护要求:软件具备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具备公安部颁发的三级等保资质,软件开发商需通过IS******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系统能够保证对运行中的温度数据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上传至系统服务器,实现对设备监测与报警功能。

4、支持手机端查询设备的汇总信息,包含总的设备数量、报警设备数量、离线的设备数量、正常运行设备数量对应设备列表。

5、支持报警推送,能够在手机端实时收到设备的报警内容,支持报警项:数据异常报警、采集设备异常报警、网络异常报警、服务器异常报警。

6、通信中断后数据依然自动记录在监测终端和管理主机上,通信恢复后监测软件可以指定时间范围将缺失的数据读取到服务器。

7、具有实时显示或历史显示监测环境中的各参数曲线、指定时段的参数列表,指定时段参数的最大、最小和平均值、报警数据、操作数据等。

8、根据用户需要可随时随地增加监测点点位数量,操作简单、统一管理。

9、主机自带后备电池,当发生断电事故时,系统能够仍正常运行三天以上。

10、主机自带本地存储功能,存储共享数据≥40万组,数据补传稳定;数据存满,可先入先出,无需人工清除。

11、生产厂家需通过IS*****、IS******、IS******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3.验收方式:试运行一月后验收。

(二)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一年硬件质保和运维服务(提供服务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运维服务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2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四)保证金:无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金额5%作为运维服务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完工试运行一个月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全款支付合同金额。履约保证金待一年运维服务期结束后无息退还至中标人对公账户。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务必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制造商鲜章)

2.如在约定期间无法提供软件制造商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及运维服务承诺函,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中标资格顺延至下一中标候选人。

以上项目内容均需响应,若一条不满足,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招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文件

1.报名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 在2024年8月28日11:00前将《招标项目报名登记表》(附件1,加盖竞选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标书资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开标时现场交付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开标地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设备管理科(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联 系 人:段老师

电 话:023-********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

招标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检验科温度监控系统及温度采集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

备注

说明: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要求时限内将《招标项目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超过规定时间的报名将不被接受,未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本项目澄清、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均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进行公布。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23-********

附件2: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及要求

(标书装订成册(如下顺序),并加盖公司鲜章装袋密封)

1. 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 目录(逐页编码,此页无需盖章)

3. 报价函(产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数量、单价报价、总价报价)

4. 质保期满后监控系统运维服务费报价函

5.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属于则无需提供)

9. 产品生产许可证

10. 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书面声明。

11. 授权代表应确保所提供资料和填写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12. 其他与本次招标相关资料。


标签: 监控系统 检验科 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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