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带押过户办事指南

不动产带押过户办事指南

适用范围:

不动产在抵押状态因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离婚财产、夫妻财产约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利人发生转移。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现场领取或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等其他有效法定身份证件。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监护人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4.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

5.不动产测绘图。

6.税费缴纳凭证。

7.卖方贷款机构出具同意“带押过户”证明;买方贷款机构预审买方贷款资格并出具贷款合同。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

办理时限:

1.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不动产收费依据: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5.《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4.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5.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6.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免收登记费。

7.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登记费。

办证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证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838-*******

投诉电话:中江县行政审批局监察室0838-*******

标签: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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