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医医院北院区新院区清真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中医医院北院区新院区清真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中医医院北院区(新院区)清真食堂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中医医院委托,对兰州市中医医院北院区(新院区)清真食堂外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FZXMGL-GSDL-2024-026
二、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兰州市中医医院北院区(新院区)清真食堂外包项目
2.项目概况:兰州市中医医院北院区(新院区)清真食堂外包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项目最低限价:20元/平方米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 26 日至2024年08月 30 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88号万盛商务大厦15楼)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取现场获取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
(1)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4)以上资料须提交贰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磋商。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06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 09 月 06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88号万盛商务大厦15楼)
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兰州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lzszyyy.net/)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官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武威路344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15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88号万盛商务大厦15楼
联 系 人:马新龙
联系电话:181*****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新龙
电 话: 181*****525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 23 日
标签: 食堂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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