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宣传车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宣传车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全称) |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独山子区大队 |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 2015-47 消防宣传车 |
项目内容 | 采购消防宣传车 |
采购预算 | 50万元 |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 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 |
公示时间 | 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0日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张磊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张琳琳 ****-*******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 马梓尧****-******* |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 采购消防宣传车 |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50万元 | 申请方式 |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意见 | 专家姓名 | 陈炯 | 工作单位 | 鑫捷安旅客运输公司 |
职称/职务 | 书记 | 联系电话 | ||
论证意见:该品牌消防宣传车性能稳定,功能齐全,相比较其他厂家产品性价比高,设备、器材操作简单、便于维护,建议采购。 | ||||
专家意见 | 专家姓名 | 畅伟 | 工作单位 | 独山子石化消防支队 |
职称/职务 | 科长 | 联系电话 | ||
论证意见: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近两年所采购消防宣传车均为该品牌,该产品车载软件升级、维护便捷,市场配件齐全,维修费用成本低,建议采购。 | ||||
专家意见 | 专家姓名 | 刘炯 | 工作单位 | 西部管道运输分公司 |
职称/职务 | 科长 | 联系电话 | ||
论证意见:该品牌消防宣传车相比较其它品牌车型结构合理,操作简便,从近两年使用情况来看,该车性能稳定,运行正常,售后服务较好,建议采购。 |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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