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保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保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保障项目 | ||
预算 | 50.5万 | ||
省份/直辖市 | 西藏 | 地区 |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联系方式 | 0891-******* |
代理机构 |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邓先生 0891-*******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医用招标口罩招标防护服招标 |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保障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40*****210*********.1B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保障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保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5,000.00元
1-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含手套、防护眼镜) | 2,000(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2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N95口罩 | 4,00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3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一次性外科手套 | 10,000(副)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4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医用洗手液 | 1,00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5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消毒泡腾片 | 500(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保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保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5 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要求执行。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代理机构随其他采购文件一同留存,信用信息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
(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至2021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09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网址: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5号
联系方式:089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891-*******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7日
相关附件: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保障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标签: 新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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