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中医院老年病科内镜清洗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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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若报价产品及其所属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属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报价产品以及所属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货期限:①非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②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若采购包中不含进口产品则供应商无需响应②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使用40天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票据,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60%;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使用6个月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使用12个月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

4.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服务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服务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包装和运输: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任何由于包装原因导致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符合产品。

6.保险: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本次货物的保险费用。

7.质量要求:满足行业及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8.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及以上。

四、采购方式及其它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医院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所有产品均进行两轮报价。

2、投标人员需提供投标企业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即参数响应表)。

4、投标文件须密封并提供正本(盖章)扫描件电子文档1份采用U盘制作。

五、资料的准备

请参与者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一正贰副),资料内含第一次报价。

六、采购会议时间:2024年08月29日下午3点。

会议地点:遂州北路163号川中大厦8楼第三会议室(原供销社大楼)。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825-*******

参加人员请于2024年08月29日下午3点前到第三会议室室递交相应资料,会议当天现场报名和交资料。

七、如有不明情况,请咨询医疗设备科许老师电话:0825-*******

附件1:技术参数

附件2:评分细则

遂宁市中医院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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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病科内镜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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