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10KV高压线路、变配电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10KV高压线路、变配电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明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10KV高压线路、变配电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10KV高压线路、变配电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
2、招标编号:YZGJZ********02
3、工程规模: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 10万m3/d,建筑面积约32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3.66亿元。电力工程施工概算约2400万元。
4、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规划雁鸣路以东、规划人民东路以南、梅河以西。
5、招标内容及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10KV高压线路的施工安装(含手续报批、征地赔青、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电力施工要求的其他事项、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及费用等)、变配电设备安装、电缆沟施工及电缆敷设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安装。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质量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承装肆级(含肆级)、电力承修肆级(含肆级)、电力承试伍级(含伍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有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来具有一项10KV以上(含10KV)电力设施工程类似业绩,且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参加报名。
2、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来有10KV以上(含10KV)电力设施工程类似业绩一份(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以及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等。
4、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规定,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查询复印件并盖章,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前往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进行报名。
5、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图纸和清单费用另计(如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明港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正光北街交叉口东方鼎盛中心A座8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陈小姐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楼1808室
邮 箱: hnxczbdl@163.com
2016年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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