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询价公告
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询价公告
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更新汇交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2、招标控制价: 贰拾柒万捌仟元(******.00 元) 。
3、项目内容及要求:
(1) 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核查工作
对 2018年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核实,对发生变化区域进行修改更新;对未调查确权登记的区域开展调查确权登记工作。形成最新的完整的工作成果。优先完成无纠纷宗地确权更新工作。
(2) 更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工作
以《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为基础,结合新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依据本次核查修改的最新外业调查成果,更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
(3) 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汇交工作
根据本次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成果,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汇交要求进行数据规整。导出整理入库且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数据和地籍图,采用质检软件完成质检后,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离线汇交至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4、时间要求:2025年8月31日完成会交到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未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报价
1、投标单位须按“投标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2、报价应包含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投标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本项目以每宗地单价报价。对同时需要更新和补充调查确权登记的宗地按一宗地计算工作量,不重复计算。总金额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
四、付款方式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经三山经济开发区自规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合格后支付全部资金,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五、开标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3、投标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以上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 ;
4、投标单位需网上报名和报价 。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6日14:30
(三)开标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楼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会议室
六、定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
七、定标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由三人及以上的采购人代表组成。
2.确定成交投标单位
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出现多家投标单位的报价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八、签订合同
成交投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单位递补为成交投标单位。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戴世军 联系电话:0553-*******
标签: 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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