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昌州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采购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昌州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采购公告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 0.00 | 1.0 | 项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23日 至 2024年8月27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229号4幢8-36号)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包6: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还须提供《定点屠宰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定点屠宰证》和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包2、包5、包7: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包3、包4:投标人为产品生产企业应具有《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的经销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经销合同。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8月28日 15: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8月28日 16: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229号4幢8-36号)
比选时间: 2024年8月28日 16:00
比选地点: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229号4幢8-36号)
1、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昌州小学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150 2541 277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三社
代理机构: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海燕
代理机构电话:153*****223
代理机构地址: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666号4幢8-43
标签: 食堂大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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