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赣建高鑫招字[2016]第02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高安市意高再生资源热力发电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高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宜市发改能源字[2016]59号,高发改能源字[2016]26号 | |||||||||||||||||||||
项目总投资 | 33079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139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已到位 | |||||||||||||||||||
招标工程概况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高安市荷岭镇上寨村 | |||||||||||||||||||||
工程基本情况及 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 | 约18000㎡ | 层次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及场外取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阶段监理工作。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仅限本期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 | ||||||||||||||||||||||
标段内容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 | 注册监理工程师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热能动力、电气专业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近五年有一个以上(含一个)垃圾焚烧发电或其它发电厂监理业绩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对比、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本人身份证 | |||||||||||||||||||||
其他监理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热能动力、电气专业 | |||||||||||||||||||||
其 他 要 求 | 1. 本项目采用纸质标书投标,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录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aztbw.gov.cn)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的相关费用为400元,在开标截止前提交(售后不退),未缴纳者不得参与投标。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经投标单位公司法定代理人现场签字盖章后与标书一并提交。 3. 外埠来赣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投标备案材料; 4. 开标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及单位公章、工程监理注册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如法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失去磁性及临时身份证,需提供身份证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情况证明书。 5.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 6. 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热能动力、电气专业(任意一专业即可),要求项目总监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及协调能力,必须常驻本项目现场; 7.开标时间:2016年9月18日上午9点30分,开标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 |||||||||||||||||||||
申请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申请时间 | 2016年08月29日至2016年09月18日 | |||||||||||||||||||||
联系人及电话 | 程先生 电话:151*****639 伍先生 电话189*****796 | |||||||||||||||||||||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市发改委: (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标签: 垃圾焚烧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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