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司法局新媒体演播室建设项目采购建设服务的比选公告
毕节市司法局新媒体演播室建设项目采购建设服务的比选公告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单位决定择优选择1家公司负责新媒体演播室建设项目的建设服务。现邀请具有资格的公司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毕节市司法局新媒体演播室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预算资金30万元人民币。负责新媒体演播室图纸设计、维修改造,舞美设计制作,LED背景大屏钢结构搭建,定制演播桌,声学隔音处理,顶部喷黑防反光处理,地面地胶布设,灯光布局设计安装,LOGO形象墙定制,硬件部分导播一体化等相关辅助设备的建设,在新媒体演播室的维修改造、舞美设计制作以及相关设施配置。集成高清视频制作、直播推流和多媒体互动等功能,打造动态、互动的新闻及内容生产环境,满足当前快速演变的媒体传播需求。
三、响应要求
(一)具有独立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目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目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任意一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7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对照“对响应机构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响应机构鲜章),还需要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bjssfjzck@163.com。
响应人提交报名资料前应认真校对,对照本公告及附件有关要求逐一收集,报名资料中不得含有报价信息。报名通过的,采购人将及时在响应单位递交报名资料的邮箱中反馈通过。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的,采购人将在响应单位递交报名资料的邮箱中反馈不通过的原因。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7:00(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需包含报名资料、按照评分标准的顺序整理的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档,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同步密封提交拷贝有该PDF文档的存储介质。若选择邮寄方式投递响应文件的,请务必保证2024年8月30日17:00前采购人能签收,采购人在2024年8月30日17:00前未能签收的,响应无效。
五、递交文件地点:毕节市司法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市西街道桂花路334号)装备财务保障科(径送至附楼305办公室)。
六、比选时间:暂定2024年9月2日上午10:00,在毕节市司法局第一会议室。若有调整的,采购人另行电话通知,未提供联系电话的,通过提交报名信息的邮箱通知。未按时参加现场比选的,视为弃权。
七、联系人及电话:毛凯,0857-*******
附件:比选文件.doc
毕节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3日
标签: 新媒体演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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