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工程”2024年暑期公益培训成果展示展演活动服务征集招标公告
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工程”2024年暑期公益培训成果展示展演活动服务征集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馆采取自主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征集韶关市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工程”2024年暑期公益培训成果展示展演活动服务项目方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承接服务方参加报名。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韶关市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工程”2024年暑期公益培训成果展示展演活动服务项目
活动时间:2024年9月
活动地点:韶关市区
活动规模:500人(含演职人员及观众)
二、项目数量和预算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
韶关市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工程”2024年暑期公益培训成果展示展演活动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 1 | 项 | 5.7万元 |
三、项目内容
向社会征集并确定韶关市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工程”2024年暑期公益培训成果展示展演活动服务项目的承接服务方,为活动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工作,主要有活动舞台搭建、舞美制作、舞台设备租赁及操控、活动背景、活动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场地布置、志愿者招募、视频录制、拍摄、演员化妆、服装租赁、铁马租赁、场地折叠椅租赁、饮用水及节目排演费等服务需求。
四、合格承接服务方资格要求
承接服务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承接服务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承接服务方须提供2023年或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3.承接服务方须提供2023年或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承接服务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4、5、7点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响应承接服务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承接服务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接服务方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承接服务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馆的采购活动。
五、评审方式
征集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馆网站公示。
六、报名地址
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并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文化馆四楼活动策划部,封面请注明“韶关市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工程’2024年暑期公益培训成果展示展演活动”字样,联系电话:0751-*******
七、报名时间
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17:00止。
附件:用户需求书
韶关市文化馆
2024年8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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