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籼谷招标公告
晚籼谷招标公告
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晚籼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温州晚籼谷销售******30)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08月30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1.品种:晚籼谷,年份:2021年,产地:安徽滁州,数量:2902吨,3个标段。
2.质量:委托方提供温州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全部质检报告,出库粮油质量指标参照温州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参照温州市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要求执行,因该仓具有多份质量检验报告,故本交割细则中的粮食质检数据取加权平均值。
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8月26日至8月29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温州市粮食储备潘桥粮库1P5仓。
联系人:李昌伟,联系电话:139*****228。
看样地点:温州市粮食储备潘桥粮库1P4仓。
联系人:李昌伟,联系电话:139*****228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16:30。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08月29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77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七、其他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超过调节期限,我公司将默认双方合同履行完毕,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264,0577-********;
财务部:0577-********;
传真:0577-********;
2.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陆冠铮135*****135;
章孙俊158*****258。
看样地点:温州市粮食储备潘桥粮库1P4仓。
联系人:李昌伟,联系电话:139*****228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8月23日
温州市级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温州晚籼谷销售*****830)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晚籼谷,年份:2021年,产地:安徽滁州,数量:2902吨,3个标段。
2.质量:委托方提供温州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全部质检报告,出库粮油质量指标参照温州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参照温州市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要求执行,因该仓具有多份质量检验报告,故本交割细则中的粮食质检数据取加权平均值。
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8月26日至8月29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温州市粮食储备潘桥粮库1P5仓。
联系人:李昌伟,联系电话:139*****228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竞得方需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清(不可抗力除外)。逾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按违约处理。委托方储粮库点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7:00,作业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竞得方原则上实行均衡提货,每次提货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委托方储粮库点协商提货时间和数量。竞得方若需在非工作日提货,每次提货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与委托方储粮库点协商提货时间和数量。
2、交货地点:温州市粮食储备潘桥粮库1P5仓。
3、交货方式:提货期间竞得方应无条件配合委托方仓容安排,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提货(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提货延期除外)。仓内交货,包装、装卸等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食销售合同。
2.货款结算: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委托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委托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开具提货单,将粮权转移给竞得方,竞得方方可开始提货出库。
四、短少与溢余:
(一)粮食短少。委托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出清后,若竞得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且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方按竞得方中标价格(如竞得方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低中标价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不计息)
(二)粮食溢余。该仓全部销售出清后,若竞得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足量提货后仍有溢余,则溢余部分由竞得方按中标价格(如竞得方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提货,根据粮食溢余情况,提货截止日可适当延迟。
五、违约处理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情形,委托方授权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根据违约情况,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违约金超过交易保证金的,超过部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或通过其它途径另行处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一)竞得方无故拒签合同,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合同即刻终止并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二)合同签订后,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按比例扣除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逾期缴纳货款10个工作日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 1—2日 | 3—4日 | 5—6日 | 7—10日 | 10日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数量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5% | 10% | 15% | 50% | 100% |
(三)提货逾期。提货期限次日起计逾期提货天数,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日即为提货结束日。提货逾期期间,委托方只承担标的物的代保管,竞得方需自行关注标的物的质量变化,一切质量问题和相关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若逾期提货,根据逾期天数按以下条款处理:
1.逾期提货15个自然日以内(含),乙方按每天0.25元/吨的标准向甲方代储库点交纳未提完货物的仓储使用费。
2.逾期提货超过15个自然日以上,乙方每天按0.25元/吨的标准向甲方代储库点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算,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逾期提货则按比例分摊)。
3.逾期提货超过30个自然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并可按以下方式处置:
(1)甲方函告乙方,代乙方对剩余未提粮食进行再次销售,销售货款原路退还乙方,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函告乙方,代乙方对剩余未提粮食移至第三方保管,后续保管费用由乙方与第三方清算,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委托方及库点无故拒绝出库的,竞得方可委托网上粮食交易协调解决或向委托方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
六、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竞得方提货车辆在库区提货期间应服从管理,违反库区相关管理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扣除100元履约保证金。
4.竞得方提货期间,因竞得方原因造成库区设备、设施损坏的,竞得方应照价赔偿。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委托方、竞得方双方任意一方出库粮油质量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提出协商解决,对协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仲裁。
八、对于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温州晚籼谷销售*****830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 数量(吨) | 品种 | 年份 | 产地 | 储粮地点 | 包装方式 | 气味 |
温州001 | 1000 | 晚籼谷 | 2021 | 安徽滁州 | 潘桥粮库1P5 | 散装 | 正常 |
水份 | 杂质 | 出糙 | 镉 (mg/kg) | 谷外糙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mgKOH/100g | 色泽 |
11.7 | 0.8 | 77.1 | 0.0825 | 2.0 | 0.1 | 25.75 | 正常 |
标的号 | 数量(吨) | 品种 | 年份 | 产地 | 储粮地点 | 包装方式 | 气味 |
温州002 | 1000 | 晚籼谷 | 2021 | 安徽滁州 | 潘桥粮库1P5 | 散装 | 正常 |
水份 | 杂质 | 出糙 | 镉 (mg/kg) | 谷外糙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mgKOH/100g | 色泽 |
11.7 | 0.8 | 77.1 | 0.0825 | 2.0 | 0.1 | 25.75 | 正常 |
标的号 | 数量(吨) | 品种 | 年份 | 产地 | 储粮地点 | 包装方式 | 气味 |
温州003 | 902 | 晚籼谷 | 2021 | 安徽滁州 | 潘桥粮库1P5 | 散装 | 正常 |
水份 | 杂质 | 出糙 | 镉 (mg/kg) | 谷外糙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mgKOH/100g | 色泽 |
11.7 | 0.8 | 77.1 | 0.0825 | 2.0 | 0.1 | 25.75 | 正常 |
标签: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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