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堤加固工程溪坂海堤招标公告
2015年海堤加固工程溪坂海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审宁招字(2016)第076号
开标时间:2016-09-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建审宁招字(2016)第07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2015年海堤加固工程溪坂海堤项目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2015]221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安市溪尾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加固工程总长1010.26m,共分XBS段、XBX段,桩号为XBS0+000~XBS0+891.56m、XBX0+000~XBX0+118.7m。本次强化加固的项目主要包括新建海堤、土方回填、堤顶路面硬化、新建排水沟和穿堤涵管加固等。工程预算造价为*******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项目和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
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华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符合闽建筑[2013]41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师、材料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师、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7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1 日08时30分至2016年 9月 5 日17时30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faggzyjyzx.com,下同)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单位。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档等),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上午08时 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层);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购买标书的凭证(用户需谨记“交易编号”,切勿泄露“交易编号”给其他人,可在当前支付成功的页面点击右上角的“打印”或者“导出”按钮,将支付成功的页面打印出来,或者将页面导出到本地电脑。投标时,交易编号材料要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用户若遗忘“交易编号”,可以进入购买标书时使用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查询交易记录查找“交易编号”信息。)(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个交易编号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③或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企业;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9 注意事项:
9.1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将于截标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faggzyjyzx.com)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溪尾镇
电话:陈先生
联系人:133*****6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天恒国际大厦1009室
电话:139*****558
联 系 人: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注明项目名称)
户 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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