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本级扬州市2024年绩效重点监控项目
扬州市财政局本级扬州市2024年绩效重点监控项目
1.监控项目内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管部门 | 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 |
1 |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 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政法处 |
2 | 就业创业 | 市人社局 | 社保处 |
3 | 文化和旅游发展 | 市文广旅局 | 教科文处 |
服务周期:33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谈判/评审时间:2024-08-29 09:0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29 08:00:00
发布时间:2024-08-23 15:18:03
采购编号:JSYZC********Z202*****098
采购单位:扬州市财政局本级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0份,其中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评审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向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等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主体(以下统称采购人)提供绩效运行监控服务,独立于采购人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对象的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3.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主评人具备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任一专业证书,且具有提供绩效运行监控服务的业绩。
4.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主评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与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逾5年。主评人必须全程参与项目各项工作。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标签: 绩效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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