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磋商公告
吉林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磋商公告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吉林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吉林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JXZ-B24S228
3、服务范围及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分2个标包,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根据《吉林省矿业集团组建方案》要求,对整合注入矿业集团的37户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股权和31个参股股权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服务范围及内容见下表:
标段 | 服务范围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1 | 对拟整合注入的4家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股权及2个参股股权进行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 根据相关要求对拟整合注入企业的国有股权开展股权价值咨询及评估工作,并按照各家独立法人主体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及合并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等附件),为吉林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提供依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8 |
2 | 对拟整合注入的33户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股权和29个参股股权进行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 | 根据相关要求对拟整合注入企业的国有股权开展股权价值咨询及评估工作,并按照各家独立法人主体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及合并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等附件),为吉林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提供依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32 |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单体报告和合并报告。
6、质量/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7、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全部评估任务,并出具符合招标要求的评估报告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评估费用。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许可证明(财政部门备案公告),资产评估师数量不少于8人,能够独立开展业务、独立出具报告,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评估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执业5年及以上;团队其他人员具有相应的资产评估资格,执业3年及以上。团队人员中至少有2人(含项目负责人)全程带队并参与本次评估工作。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评估业务,提供委托合同(须能体现出协议双方、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且项目已结束,否则不予承认)。
4、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保。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财政、证券监督、国土、住建等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或吉林省国资委予以禁入处理的记录,并在承担省管企业有关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可接受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投标的不得用其分公司的人员和业绩等资料,分公司投标的不得用其总公司的人员及业绩等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本项目2个标包,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但拟派评估团队人员不允许重复;若投标人兼投2个标包,所填报的人员相同,且同时在两标包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最多只能在一个标包中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 年8月23日至8月29日。
2、获取地点:线上邮箱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产评估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科技支行
行 号:105*****0055
财务电话:0431- ******** 联系人:卞会计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等信息。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5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1包:1500元;2包:5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吉林省国资委企业招投标平台(www.jlgzwzb.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036号
联系人:李衍、艾芳宇
联系电话:135*****069、156*****99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4楼
联系人:常富香
电 话:0431-********、139*****088
标签: 选聘第三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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