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西大道立面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永泰县西大道立面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永泰县西大道立面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泰县西大道立面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工路28号(捷福创意产业园)4号楼6层C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永泰县西大道立面改造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闽大采招[2024]014号
3.备案编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永泰县西大道立面改造提升工程 | 1.00 | *******.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条件1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特定条件2 |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 8 - 23 至2024- 8 - 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不一致,以采购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3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工路28号(捷福创意产业园)4号楼6层C1单元(福建闽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7.4.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7.4.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潜在供应商将磋商公告附件中“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晰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邮件至我司。邮箱:********@qq.com">********@qq.com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工路28号(捷福创意产业园)4号楼6层C1单元(福建闽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 9 月 3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福建闽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工路28号(捷福创意产业园)4号楼6层C1单元)。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 9 月 3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福建闽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工路28号(捷福创意产业园)4号楼6层C1单元)。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永泰县鹤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15号
联系人: 黎园青
联系电话: 158*****835
14、代理机构:福建闽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工路28号(捷福创意产业园)4号楼6层C1单元
邮编:******
联系人:潘焰潇
联系电话:185*****485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闽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 |
账 号:1402 2677 0960 0049 052 |
标签: 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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