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改二期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服务商招采

保定市城改二期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服务商招采

1.1项目名称:保定市城改二期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服务商招采

1.2招标单位:保定国控华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1.3项目建设地点:

1.3.1标段一:

(1)头台、北张庄、柴楼村,鼎盛佳苑位于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西百楼道路创新街号366号,建筑面积******.98平方米,户数2420套;

(2)东后营村(地块一、二)福盈佳苑、福泽佳苑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东风路北侧,文博街东侧,五四路南侧,黄花沟西侧,建筑面积******.55平方米,福盈佳苑户数1056套,福泽佳苑420套;

(3)付村(地块一、二、三)福盛佳苑、福临佳苑、福顺佳苑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东风路北侧,文博街西侧,五四路南侧,银定街东侧,建筑面积******.14平方米;福盛佳苑户数1086套,福临佳苑456套,福顺佳苑570套;

(4)前辛庄村,欣隶佳苑位于保定市莲池区景致街316号,建筑面积******.23平方米;户数1074套;

(5)后辛庄村,瑞欣苑位于保定市莲池区景致街288号,建筑面积******.81平方米;户数690套;

(6)东金庄村,金欣佳苑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028号(东方家园北门东侧),建筑面积******.05平方米;户数1224套;

(7)大阳东街村,金阳佳苑位于保定市莲池区杨庄乡天威路富阳西街崇信路277号,东至东三环,西至富阳锦湖大街,南至天威东路,北至裕华东路,建筑面积******.42平方米;户数1602套;

(8)大阳西街村,富阳佳苑建筑面积******.14平方米;户数1914套;

(9)中阳村(南、北地块),中阳佳苑、乐康佳苑位于保定市莲池区杨庄乡,东至无名路,西临东三环,北到裕华东路,南临崇信路。保定市莲池区杨庄乡,东至无名路,西临东三环,北到崇信路,南临天威东路,建筑面积******.06平方米;中阳佳苑户数1063套,乐康佳苑户数978套;

(10)下闸村安置区,荣盛佳苑位于保定市莲池区天威东路联谊街67号,建筑面积******.24平方米,户数1110套;

(11)沈庄(东西侧),盛世园、盛祥园位于保定市创业路,建筑面积******.62 平方米;户数1506 套;

(12)西贤台村,筑台园位于保定市高新区创业路118号,建筑面积******.45平方米,户数1257 套;

(13)东贤台村,聚贤园位于保定市高新区创业路118号,建筑面积******.22平方米,户数1248套;

1.3.2标段二:

(1)焦庄村(地块一、二),中天尚景、上谷府地位于保定市莲池区崇礼路222号;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三丰东路1999号,建筑面积******.88平方米,中天尚景户数2170套,上谷府地1828套;

(2)樊庄村(地块一、二、西),繁荣家园、繁华家园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东三环西侧荷花路南侧,建筑面积******.12平方米,繁华家园户数2352套,繁华家园户数1200套;

(3)前屯(东西侧),紫悦家园、紫云家园位于保定市竞秀区,建筑面积******.29平方米,紫悦家园户数810套,紫云家园768套;

(4)大祝泽村,泽馨园位于保定市竞秀区富昌乡建国路祝泽园小区西南200米,建筑面积******.9平方米,户数2172套;

(5)小车村,晓澈佳苑位于保定市竞秀区盛兴西路,建筑面积******.98平方米,户数3098套;

(6)大车辛庄村,瑞景家园位于保定市竞秀区颉庄乡大车辛庄村,建筑面积******.79平方米,户数1122套;

(7)马厂村,双兴小区位于保定市竞秀区南奇乡,建筑面积******.99平方米,户数1644套;

(8)大马坊(地块一至四),佳坊庭苑、景坊庭苑、秀坊庭苑、丽坊庭苑位于保定市竞秀区北三环1号;建筑面积******.02平方米,户数3006套;

(9)杨庄、小营村,迎阳佳苑位于保定市莲池区艾台乡朝阳北大街东侧,建筑面积******.17平方米,户数1068套;

(10)周正村,周正家园位于保定市竞秀区校园南街,建筑面积******.66平方米,户数2358套;

(11)张庄村,居正家园位于东至励骏街、南至旭阳路、西至盛景街、北至规划路,建筑面积******.08平方米,户数1722套;

(12)大边坨,边和城位于东至风能大街、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徐庄路,建筑面积******.75平方米,户数2112户;

标段一项目服务规模:安置房建筑面积约331.36万平方米,户数*****套;

标段二项目服务规模:安置房建筑面积约458.85万平方米,户数*****套;

服务期限:10年;

质量标准:安装智能插座数量不低于小区实际总户数的30%;充电桩规格: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在充电桩安装位置,安装配套的充电桩车棚。车棚的建筑材料应选用高强度和耐腐蚀的材料,基础应符合项目地质条件,结构坚固牢固,防火、防盗、通透性和通风性良好。

最低投标限价:在合作期的前8年(含第8年),投标方承担运营期间产生的全部电费,并负责提供智能充电桩主机设备、充电平台、充电桩的辅材、充电桩车棚的安装施工工作,以及后续的运营、维护、维修、损坏更换等管理工作。此外,投标方确保安装的智能插座数量不低于小区实际总户数的30%,并同时安装配套的充电车棚。此期间,所有来自充电桩客户的实际消费收入均归服务商(即投标方)所有。

自合作期的第9年开始,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转由招标人承担。充电桩客户的实际消费收入,双方按照招标方占40%、服务商占60%的比例进行分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自行车 充电站 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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