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监狱基础技防暨“四防一体化”技防工程(大坪监狱部分)监狱基础技防分包(第五次)招标公告
全市监狱基础技防暨“四防一体化”技防工程(大坪监狱部分)监狱基础技防分包(第五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全市监狱基础技防暨“四防一体化”技防工程(大坪监狱部分)监狱基础技防分包(第五次) |
采购编号: | 15B05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获取文件的地点、方式、文件公告期限及文件售价: | 获取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8月31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7:30到2016年09月19日 09:00 文件售价:300.00 |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6年09月19日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6年09月19日 10:00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
开标时间: | 2016年09月19日 10:00 |
开标地址: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市大坪监狱 |
采购人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64号 |
联系人: | 戴老师 林老师 |
电话: | (023)********、(023)******** |
传真: | (02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341号永固金鼎时代22楼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话: | (023)******** |
传真: | (023)******** |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 (023)********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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