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雅安市宝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筑装修班组施工竞争谈判公告第二次
宝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雅安市宝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筑装修班组施工竞争谈判公告第二次
宝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雅安市宝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筑装修班组施工竞争谈判公告(第二次)
致各建筑装修班组:
我公司拟对宝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雅安市宝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筑装修班组施工进行竞争谈判,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宝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雅安市宝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号:JSZX-2024-JZZX-001号
三、项目地址:四川省宝兴县灵关镇
四、招标人:宝兴县攀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谈判控制价(单价):本项目报价按雅安市宝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该项目综合单价扣除:(1)扣除甲供材料;(2)安全文明措施费;(3)总税金;(4)规费,下浮26%作为招标的控制价。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和自身实力填报下浮比例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即供应商报价按雅安市宝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该项目综合单价扣除:(1)扣除甲供材料;(2)安全文明措施费;(3)总税金;(4)规费,下浮比例应大于等于26%,报价下浮比例小于26%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结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按甲方对上结算工程量计算。
七、报价要求:
1、报价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询价函及其附件要求报价,不得超谈判控制价,乙方单位私自变更内容,甲方有权拒绝;
2、报价轮次:2次
3、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表
(2)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八、竞标人参加本次竞标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施工能力;
3.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问题记录。
九、开标时间:2024年8月29日15:00时。
十、开标地点:宝兴县攀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一 、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方式,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价80%的,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议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所有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必需同时满足第五项的所有条件,并递交纸质版的报价书。
3.原则上选择报价最低的合理低价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
十二、现场确定的中标人必须在开标七日内和公司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另选中标人。
十三、公告发布:本次谈判邀请公告在宝兴县夹金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jsgs.com”上同时发布采购公告。
十四:联系人:杨老师189*****916,李老师181*****117
附件:报价函(格式)
附件:承诺函
宝兴县攀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宝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雅安市宝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筑装修班组竞争谈判(第二次)报价函
宝兴县攀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我方已收悉并全面了解《宝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雅安市宝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筑装修班组施工竞争谈判公告》要求,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竞争谈判活动。
2.我方自愿按照竞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公司提供所需项目建筑装修班组施工,我方愿意本项目报价按雅安市宝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该项目综合单价扣除:(1)扣除甲供材料;(2)安全文明措施费;(3)总税金;(4)规费,下浮 %的方式报价,该清单单价不调整。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
3.结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按甲方对上结算工程量计算。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报价人: (盖手印)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宝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雅安市宝兴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筑装修
班组施工竞争谈判(第二次)投标承诺函
宝兴县攀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作为本次建筑装修施工班组投标方,根据竞争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我方在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零次。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零次。参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零次。
三、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四、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施工能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问题记录。
承诺人: (盖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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