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9.30烈士纪念日”纪念邮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9.30烈士纪念日”纪念邮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9.30烈士纪念日”纪念邮册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纸及纸质品/纸制品

采购单位 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15:35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怡、刘滢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2层220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美、********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怡、刘滢、0591-********
附件:
附件1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项目名称:“9.30烈士纪念日”纪念邮册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预算金额:12.6000万元(人民币)

数量:350册。

尺寸:28CM*28CM,16P。

包装:手提袋。

印刷:封面157克铜版纸四色印刷,局部UV烫金,裱2.5mm灰板;内页采用300克高阶莱尼四印刷过油,每页贴双层PVC;外套为硬插套,157克铜版纸四色印刷,局部UV烫金,裱2.5mm灰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邮票的发行、集邮票品的制作销售是国家邮政管理局指定专营业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改制而来,是国内唯一发行邮票、邮品的企业。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单一供应供应商处采购。

因此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需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本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城南分公司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单位,主负责福州市仓山区及台江区的邮政相关业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城南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73号五一邮电分局综合楼整座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批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福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2层220室        

联系方式:林美、********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唐玉婷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3号楼1119

联系电话:059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陈怡、刘滢、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保护 邮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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