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中队室外工程及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中队室外工程及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珲春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中队室外工程及装饰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HSZ2016-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中队室外工程及装饰工程项目 已由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以 珲合经发审批[2016]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珲春市公安消防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_100% ,招标人为 珲春市公安消防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办公楼院内场地硬化、围墙、大门、室外管网、建筑物装饰工程等。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09 月 27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30 日,工期 461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小型项目经理 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6 年 09月_01日至 2016 年09_月_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4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6 年_09月_22 日_上午09 时 30 分,地点为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60,000.00元。于2016年09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账,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珲春农商行),行号:4022 4946 0018。联系人:崔永;联系电话:****-*******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李柏松
电 话:151*****1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 君
电 话:155*****52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2016 年 09 月 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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