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关于全数字“PIS+PA”融合主机的探索研究采购公告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关于全数字“PIS+PA”融合主机的探索研究采购公告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关于全数字“PIS+PA”融合主机的探索研究 采购公告

时间:2024-08-23 浏览量:5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关于全数字“PIS+PA”融合主机的探索研究,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易地点:宁波市。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

本次预算/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10.00 万元,高于预算/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5标段数量: 1 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资质,其他要求:无。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3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报名须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5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4日14时15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室(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nbmetro.com/)、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bbidding.com)上发布。

7.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邮编:******

电话:0574-********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工

代理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雪阳、金明凤

联系电话:0574-****************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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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数字 PIS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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