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镇松花村民俗院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松江镇松花村民俗院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安图县松江镇松花村民俗院景观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LY2016-08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图县松江镇松花村民俗院景观工程已由安图县民族宗教局以安民宗发[2016]33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松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铺装1902.6平方米,安砌边石802米,新建道路144平方米,新建水池1座,新建文化墙136米,园林景观等内容。
2.2建设地点:安图县松江镇松花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工期3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政务大厅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松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图县松江镇
联系人:金辉
电 话:159*****6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祝燕涛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安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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