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村挡墙护栏工程招标公告

桥头村挡墙护栏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桥头村挡墙护栏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平区夏道镇桥头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延平区夏道镇桥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2016夏招第015号。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 建设地点:夏道镇桥头村;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6万元;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详见《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桥头村挡墙护栏工程》实施方案及发包预算书,数量按实结算,工程预算造价68314元(劳保甲类未调整),本工程造价下浮K=11%,发包工程造价60947元(劳保甲类未调整)。该工程由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套用延平区2016年6月份材料价格及同期机械台班。主要工程内容有:混凝土挡墙38.256+20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40平方米,不锈钢栏杆80米等(详见工程预算),工期30天,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4.1. 咨询单位: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2. 设计单位:延平区夏道镇桥头村民委员会;4.3. 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包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 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8、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9、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10、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11、 报名时随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的手机号码、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拟派出的二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须各复印两份,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投标活动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日8时00分起至2016年9月7日17时00分止,到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选择中标人。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为前;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佰元人民币。4、 参加投标时向发包方缴纳叁佰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7. 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9月9日下午15时10分,提交地点为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地址:夏道镇人民政府七楼)本项目开标室;2、投标人拟派出的招标代理人或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xiadao.ypzf.gov.cn:8080/)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延平区夏道镇桥头村民委员会地址:延平区夏道镇桥头村民委员会,邮编:353011电话: 138*****865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地址:夏道镇人民政府二楼招标办,邮编:353011;联系人:胡先生,电话手机:158*****306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李女士,电话号码:152*****946 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2016年9月1日 二、投 标 须 知报名单位经资审合格,对本工程的承包进行投标。按招标通告规定的时间在延平区夏道镇政府一楼招投标中心发售。投标方自行进行现场勘查,费用自理。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属全垫资工程。2、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以上国家标准。3、工程范围:详见工程发包预算及设计图纸。4、其它要求:报名时随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的手机号码、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拟派出的二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须各复印两份,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投标活动。5、每个参投单位只能提交一份投标书,否则,其参与的投标无效。6、投标方式:包工包料。7、评标办法:采取随机抽取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详见评标办法)。8、工期要求:30日历天。(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9、投标保证金:叁佰元(现金),投标之日现场验资,未交验叁佰元(现金)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标,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10、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公告的开标时间止,请在这时间前送达夏道镇政府招标办。在此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投标会取消。12、本项目按招标公告时间在夏道镇政府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发包单位:延平区夏道镇桥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58*****306。 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2016年9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护栏 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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