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第一批招标公告
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第一批招标公告
【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第一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第一批)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第一批)。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峰峰矿区峰峰镇等二个镇前西佐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武安市大同镇西马项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武安市大同镇西马项村南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大名县埝头乡等三个乡镇纪家庄村等六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邱县梁二庄镇等三个乡镇小侯仲村等十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临漳县柳园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临漳县西羊羔乡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鸡泽县鸡泽镇等四个乡镇龙泉村等七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永年区东杨庄镇等四个乡镇茹佐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邯山区北张庄镇西孙庄、大隐豹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曲周县2024年安寨镇等六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曲周县2024年曲周镇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1.3建设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武安市、大名县、邱县、临漳县、鸡泽县、永年区、邯山区、曲周县。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2.1.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4 08:30至2024-08-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采用“双盲+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联系人:赵文杰,电话:0310-*******;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娜,电话:03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310-******* 电子邮箱:hdssrg@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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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耕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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