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点面双控体系建设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点面双控体系建设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工作手段

工作量

技术条件

计量单位

总工作量

一、风险责任体系建设

宁乡市风险区双控责任体系清单

1193

宁乡市隐患点双控责任体系清单

359

动态更新

二、风险双控制度建设

制度编制

14

三、风险识别更新建设

1、风险区现场复核

风险区核查及威胁住户调查

地质复杂程度Ⅰ

km2

81.13

2、警示牌制作

1193

3、宁乡市“隐患点+风险区”台账(分乡镇)

29

4、宁乡市地质灾害点面双控风险识别一张图(分乡镇出图)1:*****

29

5、宁乡市地质灾害点面双控风险双控一张图(分乡镇出图)1:*****

29

6、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清单

1193

7、地质灾害风险区转移避险人员清单

1193

8、地质灾害风险区工作明白卡

1193

9、地质灾害风险区避险明白卡

1193

10、切坡建房住户风险告示单

4866

四、风险防御响应建设

防灾避险预案编制(村级)

174

防灾避险预案编制(县级、乡镇级)

30

地质灾害预警响应总结报告

6

五、风险源头管控建设

风险识别与规划管控衔接专题研究

1

六、风险监测预警建设

实时雨量图制作

20

宁乡市风险监测一张网建设(分乡镇出图)

29

宁乡市风险预警一张图建设(分乡镇出图)

29

预警短信发送

1

七、风险规避消减建设

宁乡市地质灾害风险规避与消减项目一张表

1

宁乡市地质灾害风险规避与消减项目数据库

1

八、风险科普宣传建设

(一)宣传

科普宣传册

*****

科普短视频

3

地质灾害防治及成功避险专题宣传报道

3

(二)培训演练

宁乡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大型培训

1

宁乡市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演练

1

九、智慧防灾体系建设

一点一区二维码管理体系资料录入建库

1552

一点一区二维码系统建设

1

十、其它工作

实施方案编写

1

成果报告编写

1

二、相关标准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3、《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2年);

4、《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2020年);

5、《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南》(2008年);

6、《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规范(1:*****)》(DZ/T0438—2023);

7、《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精细调查规范》(DZ/T0448—2023);

8、《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规范》(DZ/T0449—2023);

9、《湖南省1:*****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技术要求(试行)》;

10、《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指南》;

11、《宁乡市1:*****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项目》(阶段性成果)

三、技术规格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3、《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2年);

4、《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2020年);

5、《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南》(2008年);

6、《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规范(1:*****)》(DZ/T0438—2023);

7、《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精细调查规范》(DZ/T0448—2023);

8、《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规范》(DZ/T0449—2023);

9、《湖南省1:*****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技术要求(试行)》;

10、《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指南》;

11、《宁乡市1:*****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项目》(阶段性成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底前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报告及相关附图附件,包括完整的报告及相关附图附件,符合要求的全套资料必须在12月底前交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五、服务标准

中标人需向采购单位提交全套纸质文本1份,电子文件1份。以上最终成果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应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法:相关湖南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审查。

验收标准:符合湖南省自然资源部门验收要求。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提交勘查报告并通过野外验收前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具体见合同约定。

3.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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