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黄山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中考、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顽瘴痼疾,构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有质量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报名

2024年中考报名(含八年级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报名)已经完成,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要求等详见3月12日下发的 “黄山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及要求”。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2024年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及卷面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包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物理、化学的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各10分;体育与健康学科60分;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及卷面分值为生物学40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1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以等级形式呈现)。

各科考试时间如下表:

体育与健康学科按照《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方案》(黄教体卫艺〔2024〕1号)要求执行。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分别按照《黄山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和《黄山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四、成绩

(一)成绩公布。我市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公布中考成绩及分区县分档表暂定在7月初,通过指定渠道开放查询(查询时间和查询途径另行通知)。

(二)成绩复核。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疑问,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点学校申请成绩复核,由学校汇总上报区考试院,由区考试院统一上报市考试院进行。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查卷范围仅限于漏改、漏统和错统,评卷宽严度不查,英语科目客观题部分不查。

五、中考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

(一)志愿

1.志愿填报方式。继续实行中考志愿网上填报。中考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到报名点上网填报。从2021年起,不设置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考生要仔细阅读《2024年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黄山市分区县成绩分档表》、《2024年黄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2024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表》,准确定位、科学合理选择学校,认真填写《志愿预填表》并上网填报,志愿一旦提交打印签字,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填报的要求、流程及相关表格另文下发。

2.志愿批次设置。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设置5个批次依次录取。第1批屯溪一中;第2批黄山一中;第3批艺体特长生;第4批五年制高职;第5批三年制中职和中专。其中,第1、2、3批次各设1个志愿,其它各批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设置,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

3.志愿填报时间。各批次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填报暂定7月10日左右,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时间调整。各报名点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报名点的志愿填报工作。

4.志愿填报宣传。志愿填报事关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及监护人的意愿,积极向考生及家长宣传志愿填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解答各批次志愿间的关系和影响,指导考生按自己意愿填报理想的学校。考生志愿一旦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如有意向到高中学校就读必须填报志愿,对于不填报志愿又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视为本年度放弃报考普通高中资格,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无志愿的考生。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宣传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中职教育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合理分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辟中职招生专栏,发布中职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热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考生家长和社会介绍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政策和招生专业以及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情况。《2024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下发后,将第一时间发至各初中学校,确保进校入班。全省中职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在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网站上发布。

(二)录取工作

坚持按区域招生、按计划招生和依据考生志愿原则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历届初中生或实际就读时间超过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录取政策按《2024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1.普通高中录取依据。由中考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总分为中考文化课成绩、政策性加分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的总和。其中文化课考试满分760分、体育考试满分60分、理科实验操作满分3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0分),合计850分,信息技术以等级形式呈现。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先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排序,再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以成绩合格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作门槛设置,不合格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被省示范高中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总评结果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兼有普及型高中教育功能的省示范高中(黄山一中)可录取总评结果合格及以上的考生。指标到校按《2024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录取办法。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各校录取不得突破下达计划数。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见《黄山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招生政策规定,屯溪一中可面向黄山区少量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不低于在屯溪区录取最低分数线)。今年我区黄山一中招生计划为500人,屯溪一中面向我区招生计划为24人。

3.报考艺体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必须通过专业测试,经测试合格后方能填报相关学校志愿,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高中学校负责实施。市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可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低于本校普通类分数线的8%。艺体特长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经批准的艺术、体育特色班可以继续招收艺体特长生,歙县二中体育特长班,屯溪二中特色班,徽州一中传媒小语种班,黟县中学美术班可面向全市招生。

4.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继续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

2024年五年制高职、中职录取工作均由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组织进行。在积极引导和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凡是未被黄山一中录取的,各初中学校应积极动员考生报考黄山旅游管理学校。

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市教育局根据下达的五年制高职生源计划,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考生考试成绩用等级呈现的,录取时依据考生的原始分数和省考试院发布的最低控制线及本地招生指标,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工作流程为:先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进行网上投档,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进行网上录检,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五年制高职缺额补录工作流程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分市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学校,先由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公布缺额招生计划,然后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中职录取工作流程为:先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有关省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和操作办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六、认真落实普通高中招生相关政策

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 政联[2021] 1号)、《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黄拥办[2022] 9号)规定执行,通过信息系统向军分区人武部政治工作部门提报,集中出具优待资格证明信,退出现役1年内军人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黄公政〔2022〕206号)规定执行。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各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区考试院。

七、加强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教育局成立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区中考中招工作。组长由教育局局长汪雷春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招生考试院、基教股、职成股、教研室、计财股、办公室、纪工委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赵忠仁(兼),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有关职能股室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办公室负责中考中招的宣传报道工作;考试院为牵头科室,统一组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基教股负责中考考生学籍的审核工作;职成股负责职业高中招生统计工作,参与职业高中的录取工作;纪工委负责考试的纪检督查工作。各职能股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谁主管,谁负责。

2.切实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各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让家长知晓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必须参加我市组织的全省统一考试,并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校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要加大黄山旅游管理学校招生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学生报考黄山旅游管理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简章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面向社会和广大考生进行宣传。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虛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4.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将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录学生,规范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杜绝“人籍分离”现象。已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招生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各学校应在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备案。已报到的学生在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学,学籍所在学校应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向市教育局申请办理退学手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考试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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