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西宁市·湟源县][公开招标][勘察;设计]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已发公告]

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源发改(2024)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西宁市湟源县

(2)规模及招标范围:一是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贯彻“守、退、补”的思想,对划定的缓冲带生态结构进行优化,采取地形整理、灌草结合方式修复生态缓冲带16.65 公顷;在寺寨河、胡丹河、纳隆沟密集区建设生态缓冲带污染截留工程12.79公顷,植草沟面积1.92公顷,隔离面源污染入河。 二是河岸缓冲带保护工程。在波航河、拉拉河有关河段,通过警示牌封育、管护员巡查等措施强化河岸缓冲带保护,设立警示牌19个,保护缓冲带面积约36公顷,并收集优质种植用于生态缓冲带修复。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529*****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建设内容:一是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贯彻“守、退、补”的思想,对划定的缓冲带生态结构进行优化,采取地形整理、灌草结合方式修复生态缓冲带16.65 公顷;在寺寨河、胡丹河、纳隆沟密集区建设生态缓冲带污染截留工程12.79公顷,植草沟面积1.92公顷,隔离面源污染入河。 二是河岸缓冲带保护工程。在波航河、拉拉河有关河段,通过警示牌封育、管护员巡查等措施强化河岸缓冲带保护,设立警示牌19个,保护缓冲带面积约36公顷,并收集优质种植用于生态缓冲带修复。
服务期限:50.0天
设计服务期限 :25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25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529*****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8月24日0:00时至2024年08月2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湟源县城关镇水利路12号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新华联A座11楼1112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971-*******

电 话:0971-*******

传 真:

传 真:

2024年08月23日

青海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8/23 16:55:32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签: 生态修复 河流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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