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纵湖镇电商服务中心景观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大纵湖镇电商服务中心景观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大纵湖镇电商服务中心景观附属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成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境内
(2)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0月开工,工期 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工程规模:新建广场及给排水等;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3投标人失信行为按照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6.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5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6.6.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6.6.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发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6.6.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6.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6年 8 月 31 日 8:30 时。
9、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2 日 15:00 时。
10、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依据专用光盘内的工程量清单制作计价成果文件并将计价成果文件刻录在同一光盘内(专用光盘自带刻录软件安装包),专用光盘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凭盐城市金丰益软件公司(收据联)领取(光盘费用50元/张),收据领取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703室,电话:********,光盘领取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706室,电话:81992000。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市双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盐城市成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丁大成
联 系 人:姜主任 联 系 人:应晓鸣
联系电话:182*****448 联系电话:139*****179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 地 址: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东进国际装饰城1#723室)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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