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经开区地籍保障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经开区地籍保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经开区地籍保障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70
★为满足地籍管理工作需要,保证土地权属及地类核查的准确性,现开展地籍保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主要内容为:
(一)提供地块权籍调查技术服务。
对提供地块范围内的权属情况开展调查,并补充测绘相关权属界址点。工作内容包括:
1.收集分析相关地籍资料;
2.空间位置分析比对;
3.缺失宗地,地籍图矢量化;
4.坐标转换,将矢量化的地籍图坐标转换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5.结合内业成果,外业现场调查测绘宗地界址点;
6.核定地块的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权利人等相关信息并出具成果报告。
(二)地类核实技术服务。
核实指定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地类名称、地类编码、地类面积、权属单位等相关信息,出具图件和表单成果。工作内容包括:
1.收集分析地类已有资料;
2.利用空间分析技术,提取范围内地类图斑地类名称、地类编码、地类面积、权属单位等相关信息;
3.输出图件和表单成果。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半年结算一次,按中标比率、收费标准和结算周期内经验收合格的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具体内容按实际情况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视为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一致。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管委会大楼13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徐曼、张冬妮、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