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儋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机构的公告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儋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我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儋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其中专业生产型人员100人,培训资金12万元整;技能服务型90人,培训总资金为10.8万元整。培训项目总资金为22.8万元整。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负责招生和开展培训工作及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同时需具备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等条件,包括: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有农业培训资质,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业务经营范围要具有农民培训的业务。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
(四)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二)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三)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
(四)企业简介及业绩证明(提供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合同证明和培训过程的佐证材料);
(五)提交《儋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和项目报价书;
(六)要求投标机构在近两年的经营生产活动中,经营无异常、未收到行政处罚,且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七)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
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者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遴选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将相关申报材料(材料密封)一式3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2024年8月29日17:30前报到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松涛路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六楼乡村建设促进科。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联系人:陈先生 郑先生联系电话:0898-********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3日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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