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已经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海规计〔2024〕18号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乌龙矶站(测站编码********)始建于1983年7月,隶属于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是滦河干流控制站和潘家口水库入库控制站,国家重要水文站。地处河北省承德县下板城镇乌龙矶村,位于滦河干流中游,距上游承德县县城9km,控制水系面积*****km2,占流域总面积的67%,紧邻承栗公路西侧,院内设有8m×6m气象观测场、卫星小站等。乌龙矶站基面采用85基准,测验项目包括降水、水位、流量、蒸发、水温、气温、冰情等,为中央防总、海委及河北省、天津市防汛指挥部提供雨水情服务。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设备采购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设备采购,合同编号:WLJSWZTDSJSBCG/HT-2024-01,主要内容包括双轨自行走雷达波测流系统,远程全自动ADCP缆道测流系统,称重式雨雪量计、翻斗式雨量计、20cm自动蒸发器、E601自动蒸发器、自记水温计、自动气象站(5要素)、雷达水位计、雷达冰层探测设备各1套,视频监控3套、北斗卫星传输系统1套,共计14台(套)。
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3%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五年(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水文设备供货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20cm自动蒸发器),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经销商不能同时投标;
4.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3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718********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85*****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海委政务门户网站(www.hwcc.gov.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桃园
联系人:张建超
电话:031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邮箱:185*****008@163.com
联系人:段旭江
电话:022-********转813,185*****008
发布日期:2024年8月23日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建超
电话:03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已经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海规计〔2024〕18号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乌龙矶站(测站编码********)始建于1983年7月,隶属于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是滦河干流控制站和潘家口水库入库控制站,国家重要水文站。地处河北省承德县下板城镇乌龙矶村,位于滦河干流中游,距上游承德县县城9km,控制水系面积*****km2,占流域总面积的67%,紧邻承栗公路西侧,院内设有8m×6m气象观测场、卫星小站等。乌龙矶站基面采用85基准,测验项目包括降水、水位、流量、蒸发、水温、气温、冰情等,为中央防总、海委及河北省、天津市防汛指挥部提供雨水情服务。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设备采购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委乌龙矶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设备采购,合同编号:WLJSWZTDSJSBCG/HT-2024-01,主要内容包括双轨自行走雷达波测流系统,远程全自动ADCP缆道测流系统,称重式雨雪量计、翻斗式雨量计、20cm自动蒸发器、E601自动蒸发器、自记水温计、自动气象站(5要素)、雷达水位计、雷达冰层探测设备各1套,视频监控3套、北斗卫星传输系统1套,共计14台(套)。
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3%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五年(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水文设备供货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20cm自动蒸发器),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经销商不能同时投标;
4.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3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718********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85*****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海委政务门户网站(www.hwcc.gov.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桃园
联系人:张建超
电话:031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邮箱:185*****008@163.com
联系人:段旭江
电话:022-********转813,185*****008
发布日期:2024年8月23日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建超
电话: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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