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上游水岸缓冲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上游水岸缓冲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目 录


项目概况

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上游水岸缓冲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金盘雅苑文雅居C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BHN2024—001

项目名称:赤田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上游水岸缓冲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元

最高限价:*******.44元,超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在距离水岸线一定范围内,通过种植青皮竹建设生态屏障水岸缓冲带,项目种植青皮竹面积约50.36亩。本项目种植青皮竹(丛生,每丛10枝以上,规格为苗高150-200cm,冠幅60-80cm)种植是在小班范围进行回字形种植三行竹子,株行距为1m*1m,即回形缓冲带,宽度均为3米,竹子种植的密度为667丛/亩,有部分靠近水库地块考虑到汛期影响向内移动2米来种植青皮竹。(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工期:施工期限90日历天,项目验收合格后延续管护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2本次磋商要求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出具项目经理无在施承诺函,提供相应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金盘雅苑文雅居C栋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1)法人报名:须提供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身份证原件)

(2)代理人报名: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本项目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 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卓工136*****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金盘雅苑文雅居C栋3楼

联系人:康经理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经理

电话:156 2557 78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用水源 保护区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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