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州新区三枢纽余热回收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三次比选公告
2024年兰州新区三枢纽余热回收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三次比选公告
2024年兰州新区三枢纽余热回收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三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兰州新区三枢纽余热回收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三次)(项目编号:dxzb-06-2024-B157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兰州新区三枢纽目前有通信楼及生产辅助楼共两栋楼。其中,通信楼一期为地上六层建筑,建筑面积*****.4 m2,包含营业厅、通信机房、电力电池室、IDC机房、电信业务用房;生产辅助楼为地上两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7375平方米,是主楼的建设生产配套用房,为一、二期通信楼提供电力、冷热源,建有空调水冷机房、柴油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房等。冷源采用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和风冷冷水机组(带自然冷却模式)相结合的空调系统形式作为集中空调的冷源,集中冷源置于生产辅助用房一层冷冻机房。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地点 | 计划工期 | 保修期 |
1 | 设计勘察费 | / | / | 兰州市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内容 | 自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不少于24个月 |
2 | 乙供设备费 | / | / | |||
3 |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甲供材料施工费) | / | / |
1.2.1 采购内容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热源系统(热力站设备及管路设计、原供热系统的拆改调整、与原供热系统及空调系统的对接、水源热泵主机的基础工程等)、热源配电系统改造升级相关的土建建设等内容。
2.设备材料采购部分:
承包范围内的乙供设备、材料等,包括水源热泵、水管路阀门、变频控制柜、群控控制柜及阀门柜、相关管路、保温、支架等的采购及运输、搬运。
3.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热源系统(含甲供、乙供设备及材料)、热源配电系统等的施工安装、改造升级相关的土建建设等内容,含热力站设备安装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工程。包含各系统的安装、调试等。
甲供及乙供设备、材料清单见附件3、附件4。
4.承包方式
EPC总包:包工、包料(比选人集采部分除外)、包设备(比选人集采部分除外)、包设计、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检验、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
1.2.2 项目规模:147.84万元(含税,税率6%、9%、13%)。
1.2.3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4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最高参选限价为133.43万元(不含税);其中设计勘察费:7.63万元(不含税);乙供设备费65.48万元(不含税);建筑安装工程费60.32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设计资质:
参选人须具备以下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参选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1.5施工资质:
参选人须具备以下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之一: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参选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1.6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参选,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2)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若为联合体参选,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双方人员均可担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机电工程);
③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3)为本项目配备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若为联合体参选,设计负责人指负责设计一方人员担任);
(4)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参选,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2023年6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为准。
2.1.7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
2.1.8参选产品要求:
1.提供所参选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以原件扫描件为准)。
2.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参选产品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4.参选产品应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资质证书等。
要求参选人提供对所投产品供货来源真实性的承诺函。
2.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
1) 联合体各方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为准。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选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选,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选。
2.1.10本项目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8月29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9)项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3.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5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40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学兰
电 话:199*****211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锦川
电 话:187*****668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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