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水土保持监理服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水土保持监理服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水土保持监理服务项目已由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M410*****650********

2.3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4项目概况: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自京广铁路新郑站接轨引出,利用新开铁路(朝杞铁路)既有线位建设,向东途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乡、岗李乡、大马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境内约22.35公里。专用铁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工程范围包含蛮陈村、辛庄村、独楼马村、魁元府村、柴村、寺下沈村、门张村、胡陈村、大马村、前任村、任泽村等11个行政村集体用地及地上附着物,铁路沿线工程建设永久用地约1131.04亩。

2.5采购范围: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本项目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理任务,后续配合业主通过水土保持专项设施自主验收,取得验收报备文件,满足项目竣工验收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服务期限:按照相关规定及规范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方案、月报,并完成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期间水土保持的检查及验收单位的现场检查,并根据验收的相关规定向验收单位提供合格的过程资料,确保通过竣工验收。

2.8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2.9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1.2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水土保持监理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自 2021 年至 2023 年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查询路径仅供参考,以“信用中国”网站最新查询路径为准。

3.4.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 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 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 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请受邀供应商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 月1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份。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受邀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9月2日09时00分。响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响应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响应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B塔8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

监督单位: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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